- 马鞍山市发生特大连环杀人案?谣言!
- 2025-06-26 09:48:40 来源:“网信马鞍山”微信公众号
近期
安徽省马鞍山市
雨山公安依法
对1名在互联网平台
造谣传谣的网民
进行了行政处罚
提醒广大网友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
造谣传谣者
要承担法律责任!
案情回顾
近日,网民张某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,在网上杜撰编造“马鞍山今日发生一起特大连环杀人案”的谣言信息,引发网民关注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网民予以处罚。

案例警示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净化网络环境,打击网络谣言,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积极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。
网信普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条:以造谣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



